近日,青海省公布《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药品目录》(2011年版),共增补省级基本药物203种,其中中藏药品种132种,占增补药品品种数65%。全省可使用基本药物品种达到510种。
为促进中藏医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和民族用药习惯,青海省先后两次增补省级基本药物共203种,其中中藏药132种,占增补品种总数的65%,化学药71种,占35%。在增补的72种中成药中,包括内科用药42种、外科用药5种、妇科用药10种、儿科用药4种、耳鼻喉用药3种、眼科用药1种,骨伤科用药7种;60种藏成药中,包括隆病用药7种、赤巴病用药5种、白脉病用药3种、培根木布病用药6种、热病用药5种、脏腑病用药19种、疫病用药2种、痼病用药1种、妇女病用药3种、小儿病用药2种、五官病用药2种、仲布病用药5种。
青海省在全省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